Thursday, September 01, 2005

To Keep Your Mind Young

他叫森林,是公司里的art director。
今天,偷偷地给了我一个书签。那是一个麻吉walker的公仔标签着:
“Do everything for yourself”
公仔头上写着 “To Keep Your Mind Young”

保持你年轻的想法

本女子才24岁,所谓大把青春的很。步入社会工作一年三个月。
像一般的年轻人,拥有一大堆热诚挥霍地燃烧着。可以跌倒后再爬起来再放肆玩那所谓梦想的游戏。常常任性反问 “为什么这样不可以?”

我无所谓比别人多的工作量,因为那是给自己的。
做了才有经验,经验是给自己增加本钱,本钱是社会需求。

你可以对我有要求,但不要诬赖我,那是我憎恨的。
你可以对我发脾气,但给我机会学习改过。
你可以继续戴假面具,但让我继续单纯。

3 Comments:

Blogger Lichard said...

表妹!!!!!
终於又有人加入部落格的浪潮,欢迎你下海!

10:07 A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那胡思乱写,一点也不胡涂。只是写序,后来她就任性地“表明立场”了。不让序的我再迷恋漫游下去。

这胡思乱写,起因是那小小的书签,追溯起也是因为她这爱书人。我爱书,是属于爱藏书。她爱书,爱过程,爱感动。无论如何,这,让我那时,想起了她这一位爱书的人。

12:18 PM  
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古月照今辰,哈哈!

加油咯!

3:38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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